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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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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到了五月, 天气转暖, 春天的气息更加浓郁,唐时的胳膊也好得差不多了,当然这只是在别人眼中, 其实他胳膊早就痊愈了。。

这日下学后, 唐时在赵缙的陪同下一起去了后山的竹屋。

栅栏边的蔷薇花已经开了, 粉粉白白的精致花瓣在微风中摇曳, 碧色的竹制栅栏与或粉红或洁白的花朵交相辉映,好看极了。

赵缙握着唐时的手, 来到院中。院中摆放着几十盆或娇艳或优雅或大气的花朵,而其中有一盆是极为独特的。

赵缙虽然并不怎么爱花, 但他以前身份摆在那,参加过不少贵人们办的花会,所以认得不少名品, 他心里也觉得名品之所以是名品,肯定是有其独特之处的。可唐时养的这一株他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唐时给这株花起名叫“金带围”, 与这花的外形非常贴切。这花是芍药的一个品种, 花瓣阔大呈鲜艳的红色, 可与其他芍药不同的是, 此花花朵分上下两层,中间覆盖一层黄蕊将其隔开,花型富贵大方、独具一格。

一开始赵缙只是觉得有些惊奇这花的形状,可唐时一解释,他就明白了这花可以被赋予的寓意。

大齐国的官服是有讲究的, 一般只有丞相才能着红色官袍、系金色腰带,恰好与此花的花型相呼应。这样的寓意在文人眼中必定极受欢迎。

“青平府每年春秋都会举行赏花会,这株花定会引人注目。”或许也不仅仅是引人注目那么简单。

赏花即品花,在那五日中,会由众赏客推选出一株花作为花魁,有幸成为花魁的这株将会被送往京都,与来自全国各府花魁进行竞争,获胜者将会被进献宫中,若是宫中的贵人看中了就会被留下来,即便没有看中也会被赐给某位臣子以示皇帝对其看重。

而养出此花的人获得金钱赏赐就不用说了,更重要的是能在贵人那里留名,这么一来,好处还会少么?

唐时抬首看他,脸上带着些嘚瑟,“我养的花自然好,你看,这里的哪一株不好看了?”

赵缙在他脑袋上摸了摸,“唐公子养的,当然艳压群芳。”

此话不假,从赵缙这个外行人的角度来看,唐时养出来的就是带着股灵气,这里边不仅仅有芍药,还有兰花、海棠、山茶、牡丹等各种名贵花卉,每一株都极为夺人眼球。

“可我又不能够自己带着它们去参加赏花会。”唐时只想要低调地赚银子,他并不想出头。

赵缙揽住他,语气温柔宠溺,“你不用担心,我已与耿才梁说过此事,花会之事交给他处理就好,当然,银子都是你的。”

唐时笑了,“总得给他些辛苦费吧。”

“这个我给就好,我之前就说过,你只负责养花就好,其他的全部交给我。”

唐时觉得自己真是捡了个大便宜,他本身就不喜欢这些琐事,如今有人替他包揽了,他实在是开心,“你放心,以后赚了银子,我不会亏待你的。”

赵缙失笑,“行,那以后我就靠你养活了。”

唐时眼珠子一瞪,“你怎么能这么没出息?”

两人这些日子待的时间久了,玩笑这种事是经常开的,赵缙也更加了解了唐时的一些小性子,而这些小性子在他看来,都是非常可爱的。

而一般这时候,他都是要顺着毛捋的,“在你面前,我还用得着出息么?”他这样说道。

唐时嘴角往上翘了翘,接着没打声招呼就往赵缙背上一跳,双臂搂住他的脖子,赵缙立即伸手将他两条腿兜住,无奈道:“小心些。”

唐时凑到他耳边,“你还不放心我?”

赵缙背着他往山下走,“那你之前怎么伤成那个样子了?”

唐时“嘿嘿”笑了,“我的能力虽然在你眼里可以接受,但对别人来说就不一定了。”毕竟赵缙自己也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

他见赵缙面色不太好,便继续说道:“以后不会了,以后我就说是跟你学了武功,然后当场把他们揍翻,好不好?”

赵缙把他往上掂了掂,“好,你说什么都好。”

赏花会定在五月下旬,这正是金带围开得正盛的时候,唐时很恋恋不舍地将它交给了洪钟,让洪钟带给耿才梁。

“心疼了?”赵缙看着唐时不舍的小眼神,不禁问道。

唐时当然心疼了,这株花耗费了他挺多心血的,就像是自己养大的儿子被人夺走了一样,简直心塞。

唐雅站在唐时身边,也很是沮丧。一直以来对这些花也很喜欢,她跟着唐时学到了很多养花相关的知识,唐时发现她还是很有天赋的。

唐时便给了她一些种子,让她自己捣鼓去种,唐雅每天除了学字习武做女工,就是关注着她养的那些花。花芽想出来的时候她还兴奋了好久。

“小叔,洪叔要把小金拿去哪儿?”她还不知道赏花会的事儿。小金是她给金带围起的小名儿。

“拿去让更多的人看到它、喜欢它、爱护它。”

唐雅清秀的小脸上不禁露出笑容,她如今经过文字的熏陶,气质上已经逐渐褪去了原本的瑟缩,再加上经常与赵续待在一起,也受到了赵续的影响,性格虽不说变得外向,但也变得落落大方,因为习武的缘故,她即便相貌清柔,可不像唐月那般娇弱,反倒柔中带刚,极为独特。

唐雅意志坚定、心地纯善却不傻,假以时日,必定会有一番成就。

花被送走,唐时心情有些低落,赵缙为了让他开心点,便问他:“想不想学骑马?”

唐时闻言,顿时眼睛一亮,马作为这个时代的基本交通工具,他肯定是要学会的。虽说前世他去跑马场骑过马,但也只是学了点皮毛,要说马技,那还真谈不上。

赵缙见他这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知道他感兴趣。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两人来到一处宽阔的庭院前。这座院子位于唐家村与县城的中间,唐时以前也看到过,他只以为是个地主家,没想到竟然还是赵缙所有。

赵缙带着他上前敲了敲门,立刻就有人过来开门了,那仆人装扮的人见到赵缙颇为恭敬,对他身边的唐时也没露出丝毫惊讶之色。

“将白鹤牵过来。”赵缙吩咐道。

仆人立刻就从后院牵出了一匹白色骏马,马体强壮有力,就是看起来很是温顺。

唐时瞅着马,漂亮是漂亮,可没什么爆发力,于是问赵缙:“我能不能自己选?”

赵缙摇摇头,“你没骑过马,初学还是用这一匹为好。”

唐时只好暂时作罢。

院外有一块平整的场地,赵缙正欲扶着唐时上马,却见唐时很是潇洒地跨到了马上,冲着他得意一笑。

赵缙不禁动了动眉毛,看来是他小看了他家唐小时。

“先慢慢走几步试试。”赵缙话音刚落,唐时就有些生疏地催促起白鹤来,白鹤得令,便开始小跑了起来。

唐时骑着骑着就开始找回了当初在跑马场的感觉,于是让白鹤加快速度。

白鹤也很久没有这么自由奔跑过了,便撒了欢儿地跑,和煦的春风吹拂在唐时脸上,将他的发辫扬起,风中携带的青草香味沁人心脾,唐时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畅快过了。

白鹤载着他足足跑了好几大圈儿,然后在赵缙面前停下,唐时俯身摸了摸马的脑袋,亲昵道:“方才嫌弃你是我不对,你还挺不错的嘛。”

赵缙仰头看他,“我怎么觉得没有我的用武之地呢?”

唐时坐在马上,脸上因为运动而显现出来一丝红晕,看起来极为年少活泼,赵缙不知为何,突然就觉得自己老了,其实他也不过二十岁。

“谁说没有用武之地?我只会这个,其他的还等着你来教我呢。”

赵缙闻言,又吩咐仆人:“将我的那匹牵出来。”

仆人牵出了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唐时见到,心里就是一阵意动,“你这马真好。”

赵缙跨上马,与他并肩,“它叫赤霄。我们就先从易到难学。”他说着便策马前行。

唐时紧紧跟着他,赵缙边教边与他解释,唐时精神力强大,学习能力很强,不过一会儿便学得有模有样了。

天色渐晚,两人停了下来,一同下了马,赵缙问唐时:“累了吧?”

唐时其实不太累,不过他还是说道:“有点累。”有时候还是要给另一半照顾自己的机会的,否则他会觉得没有成就感。

赵缙背对着他蹲下身,“我背你回去。”

唐时和白鹤告了别,便趴上赵缙的背,抱住他的脖子,在赵缙看不到的地方,露出了一个笑容。

能遇到这么一个人,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独角兽土豪宝宝的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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