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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结局-江湖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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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味就算是隔着一条街也能闻到,废弃的院子此时已然变成了屠宰场。

刘小炽宛如觉醒的远古凶兽,手脚并用在满地尸体中移动着。

他的动作看起来不像人类,反而更像是只发怒的大猩猩,瞪着眼睛,龇着牙,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叫。

地上密密麻麻躺着几十号人,黑道三大家族几乎已经被全灭了。

孙不留留恋的在夏孤的身上摸了一把,然后又无情的说道:“该你出去了。”

夏孤没有犹豫,转身向外走去。

明晃晃的阳光照的人眼睛都有些睁不开,夏孤半边身子藏在阴影里,半边身子暴露在阳光下。

这宛如修罗场一般的场景没有让她的内心产生丝毫波动。

我的心早已经死了,现在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一直以来,夏孤都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激励自己,甚至是折磨自己。

但现在,直面已经被鲜血染红的刘小炽,直面这个人形野兽。

她愕然的发展,原来自己的心还活着,还在恐惧的颤抖。

夏孤凄然的笑了,抬脚迈进了阳光里。

这种被温暖拥抱的感觉,真好!

她掏出了飞刀,这是她最后的一把刀,也是她进入飞刀门后便一直带着的一把刀。

“总算可以离开飞刀门,离开这江湖了。”

夏孤微笑着,射出了这最后的飞刀。

“嗤”的一声,

鲜血在她的眼前绽放出了美丽而又妖娆的血花。

就在她扔出飞刀的一瞬间,刘小炽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抓住刀柄,反手将飞刀插在了她的眉心。

刘小炽杀疯了,杀痛快了,杀的遍体鳞伤,杀的心如刀绞。

如同岩浆般炽热的内力,转瞬间变成了清凉的流水。

他成了,《葵花宝典》练成了。

他如同一个旁观者,完整的观看了忘我意境的“自己”,是如何变成一个杀戮机械的。

如今功力大成,他终于可以完美的控制忘我意境了。

“哈哈哈,恭喜刘公公成功开花结果。”孙不留拍着手掌走了出来。

虽然不认识这个人,可是刘小炽还是一下便猜到了他是谁。

“孙不留!”

“刘公公还真是聪明啊!”孙不留愣了一下,想不出他是如何认识自己的。

“你想干什么?”刘小炽疑惑的问道。

孙不留微微一笑说:“不算什么大事,只是想借刘公公的鲜血一用。”

“休”

一支弩箭擦着孙不留的鼻尖射在了门框上。

孙不留顿时凛然,东厂的人终于还是出来了。

“盗魔孙不留,我劝你最好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明枪站在一侧的墙壁上,手中银枪直指孙不留。

一股奇特的花香忽然混合着浓烈的血腥味飘散开来。

四个身穿红色衣裙的年轻女孩,抬着个轿子从大门走了进来。

轿子上坐着个女人,她脸上蒙着面纱,但仅凭那双眼睛,便已经可以将男人的魂给勾走了。

这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初看仿佛新生婴儿一般澄澈透亮,再一看,却又感到复杂无比,因为里面蕴着情呢!

蕴含着这世间的一切情感,不管是谁,只要和这样的一双眼睛对上几眼,便会忍不住将她当成知己,当成这世界上最懂自己的人。

为了这样一个人,他们甚至敢豁出命去。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寂寞的,能够有一知己在,岂不已经是人生中最大的幸事。

“昙花院,牡丹。”

明枪抬头看向了天空,他万万没想到,孙不留的帮手竟然会是这个女人。

“明枪暗箭,葵花我就先请到昙花院里小住几日喽。”

听她说话的语气,说是在商量,倒不如是命令。

明枪愣愣的看着刘小炽,最终颓然的叹了口气,转身跳下了墙头,消失不见。

孙不留搓着手嘿嘿傻笑,“牡丹姑娘,他们是不是有什么把柄在您手里啊。”

牡丹冷漠的瞥了他一眼说:“如果你已经活够了,那我可以将这个秘密告诉你。”

“不不不,我还没活够,还没活够。”孙不留讪笑着低下了头,眼睛里却是冰冷一片。

“你过来,跟我走吧!”牡丹对着刘小炽轻轻眨了下眼睛,刘小炽当即脚下一踏,身体如同柳絮般轻飘飘的落在了轿子上。

牡丹嘴角微扬,轻轻招手,让刘小炽躺下,头枕在自己大腿上,温柔的给他按起头来。

四个女孩默契的抬着轿子调了个头,向着院子外面走去。

“牡丹姑娘,我去哪啊?”孙不留忙不迭的追问道。

“回昙花院还有一线生机。”

孙不留一听顿时大吃一惊,这意思就是说自己会死呗。

你说这叫啥事啊,好不容易等到刘小炽功力大成,自己可以吸他的血了,结果竟然连着出来两波人。

如果只是明枪暗箭,孙不留其实是不怕的,就算打不过,可是他们也甭想抱住刘小炽的血。

现在可倒好,刘小炽被牡丹带去了昙花院,彻底竹篮打水一场空。

“唉,还是回去好了。”

江湖又一次陷入了平静,只是这次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积压成一团,黑的好像里面灌了墨汁的乌云,笼罩了整个昙花院。

但就算如此,还是有无数的男人们留恋其中,在这里一掷千金,纸醉金迷。

昙花院,世界上最大的削金窟,被称为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地狱。

只要有钱,男人便能够体会到帝王般的享受。

牡丹的轿子一路畅通无阻的进了昙花院的后院。

刘小炽早已经睡着了,牡丹轻轻摩挲些他的脸颊,双眼微微闪烁起来。

“牡丹,赶紧把人带进来吧!”正房的大门忽然敞开,一个穿着白色衣裙,长相普通的女人站在那里。

牡丹在轿子上俯视着她,可不知道为什么,反而有一种自己卑微如蝼蚁的感觉。

她是昙花,是这个昙花院真正的幕后老板,同时也是牡丹的顶头上司。

牡丹以公主抱的动作将刘小炽抱进了房间里。

昙花的脸上无喜无悲,仿佛抱进来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猫,一只狗。

“昙花姐姐,离着血莲成熟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呢,我们这么早就将葵花给弄来,岂不是在自找麻烦。”牡丹有些不解的问道。

“想要获得千年血莲,昙花,葵花缺一不可,他只有在这里,我才能安心。”

昙花抬头看向了窗外,乌云低的几乎抬手便能碰到,忽然兴起的狂风刮的院子里的树左摇右晃。

这将会是一场大雨,但大雨过后往往也就意味着会有好天气了。

…………

这场“雨”持续了很久,久到吕秀才和郭芙蓉的女儿都出生了。

白展堂宠溺的抱着这位同福客栈的小公主,给她讲传说中的刀圣——李大嘴的故事,每到这个时候,小丫头就会高兴的伊伊呀呀叫个不停。

李大嘴第一次踏入江湖,便遇到了小刀神李诚,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早已经名满江湖的李诚会突然找一个名不经传的厨子比刀。

李大嘴手拿玄铁菜刀,脸上带着澹然的微笑,在众目睽睽之下,砍死了小刀神李诚,自己也付出了一条手臂。

小刀神的名字里带了个“小”字,所以他终究不是刀神,而李大嘴却是博得了个刀圣的称号。

后来他汇合发了疯的姜老太太,一起进入了昙花院,目的是为了杀掉盗魔孙不留。

只是两人进去之后就在没有出来过,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

连昙花院里的人也说不明白清楚他们究竟来没来过,有人说来过,也有人说没有来过。

只是孙不留的确是死了,被人几乎给剁成了肉馅。

要说最近几年江湖上最大的事情,大概就是“落凤坡”上的一场“夺莲会”。

江湖上几乎全都去了,落凤坡都快没有下脚的地方了。

传说中能让人“长生不死”的千年血莲,谁不想要,万一要是捡到片花瓣吃了说不定也能多活个千八百年呢!

落凤坡上有一个快子粗细的小孔,一千年来,每个月都会有人将鲜血顺着这个小孔给灌下去,用来浇灌血莲。

千年血莲,就在这暗无天日的地底下,倚靠着鲜血的滋养生长发育。

想要打开进取血莲的通道,需要葵花之血和昙花之血。

当时落凤坡直接从中间裂开了,里面竟然是中空的,冲天的血腥味几乎把人熏晕过去。

到处都是暗红色的鲜血,血水都汇聚成湖泊了。

妖艳的血莲花就在湖中间盛开着。

所有人都疯了,见人就打,逢人便杀。

这一场夺莲会,足足持续了三天三夜,整个武林四分之三的江湖人几乎都交代在这里了。

至于最后究竟是谁获得了千年血莲,同样也成为了一桩悬桉。

有人说是东厂,有人说是百花教,还有人说看到一条大黑蛇将血莲花给一口吞了。

至于我们那个存在感几乎没有的主角刘小炽去了哪里?

也许他已经死在了夺莲会上,也许他去了东厂做了官,也许他在七侠镇里摆摊卖面,也许他在江湖之中泛舟游玩。

毕竟这个江湖有太多太多的可能了。

江湖很真,江湖也很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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