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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 半盏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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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您说,我哪里演得不好,不好我立马走人。”

林芳兵也是个爆脾气,人家也是获过奖的演员,这次来就是演这么一个角色,如果不是冲着四大名着,谁来啊。

冲你唐秦,不可能,你就导了一部戏,还是只有八集的电视剧。

“别急,我的意思,你演潘金莲,该象文火炖肉,滋味一层一层出来。”

潘家莲,开始时就是一勤劳持家、足不出户的良家女子。

前面剧本有段儿对话。潘金莲给丈夫打水洗脚,武大郎推拒,潘金莲道:“伺候的是自家男人,这有何妨?我从小卖给张大户家做丫鬟,受人摆布,吃了不少的苦。如今呀,嫁给大郎,总算过上了安生的日子,我呀,也认了。”

武大道:“咱也不是张大户,你这样待我,倒叫我心中不安了。过去的事就别多想它了,啊?”

潘金莲道:“我呀,现在什么都不想了,现在总算过上了安生的日子。歇着去吧,啊?”

一片夫妻相爱。

可是,人生初见,武松身躯雄伟,眉目英朗,而枕边人嚼着嘴磨着牙,三寸身躯,丁谷树皮,烦恶之感涌上心头。但也仅此而已。

胸中的这道门真的被怦然撞开,是这里:叔叔进门单膝跪地,抱拳作礼:“武松见过嫂嫂。”每每这么礼数周全。他的道理是:“武松这是敬重嫂嫂。我哥哥为人老实厚道,如今有这么一个家,全得感谢嫂嫂一手操持。”

嫂嫂闻言,怔了半晌:“就是你哥哥,也没说过像这样的话。”

这是剧本加的很重要的一句话。

“你注意啊,潘金莲是大户人家使女出身……”唐秦就象在剧场一样,耐心地给林芳兵说戏。

这一幕,倒把胡占凡看呆了,这个年轻导演,有那味了。

什么味?就是老导演的味道,对,象谁呢……他还真一时想不起来。

却听唐秦继续介绍,照剧中武大给弟弟介绍嫂嫂的话,“颇识些礼数,烧得好菜,也做得好针线”,非是农户贫女之可比。

所以她乍闻武松“我哥哥为人老实厚道,如今有这么一个家,全得感谢嫂嫂一手操持”这句话,不觉失声:“就是你哥哥,也没说过像这样的话。”

“这是什么,这就象在外边儿见过世面的小叔子回到村里,本就天天翘望外面的世界的年轻貌美的嫂子一对比,更不满丈夫的不是他身材五短,相貌拙陋,是情意木讷,言辞鲁钝,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半句知情识意的体贴暖心话。”

唐秦的比喻,把大家都逗笑了。

李成汝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他不认识胡占凡,可是见此人身上有领导气质,他倒是多打量了两眼。

“你看,剧本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潘金莲给武松拍打灰土……”

剧中有一个浓郁生活气息的细节,两兄弟每次一回家,推开门,潘金莲总是拉住衣袖,拿掸子啪啪扑打衣服上的灰土。

在武松是接过毡帽,在武大则是帮着卸下担子。

这个细节重要之处在于由弟到兄往前看,潘金莲并不是对武二开小灶,她是视兄弟一体,今日之事弟者,正是昨日之事兄,这正是“长嫂如母”,她给还没娶媳妇儿的叔叔牵牵衣袖拍打尘土,不是“叔嫂不通问”这等礼法之禁,而是不妨援引母亲照管儿子之例;另一方面,由兄到弟往后看,在潘金莲,则正好不妨以“长嫂如母”之训,堂堂正正地挨一下叔叔的边儿。

微妙之处在此。

也许,哪怕在潘金莲自己,这里也都以为自己确实只是长嫂如母的。

“可能连潘金莲都没有意识到也没有认识到,拿掸子给叔叔拍打胸脯这件事本身是从权,是不可以为法的。

既然都拿掸子拍打叔叔胸膛了,那么,寒夜里帮叔叔拉上被子,盖上他那赤裸精壮起伏上下的胸脯,冬日里帮叔叔裁衣先为量体,十指纤纤在叔叔的胸廓上游走,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嚯,这个年轻导演,还真把潘金莲这个人物吃透了。

“这就是那千里之堤的第一道裂纹。”唐秦又加了一句。

“导演,那我还真得好好琢磨琢磨……要不,我再试一场。”

这一番讲下来,林芳兵倒是对这个人物更上心了,对剧也更上心了,再不敢在唐秦跟前乍刺了。

“行,后面再挑一段,我说了,这个人物,不看名气,也不看经历,合适就行……”唐秦说得委婉,也是给林芳兵压力。

“后面,哪一段?”

“初遇西门庆那一段。”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马上引来一片笑声。

“我怎么就想看大郎该喝药那一段呢。”李成汝也笑着上前,“唐导说了啊,他要演武大郎……”

哗——

人堆里笑成一片,一个奶油小生,演武大郎,怎么可能嘛。

胡占凡本来想走的,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可是听到这一句,他又停留脚步。

“行,反正搭戏呗,”唐秦也不恼,“芳兵准备一下,把编剧冉老师叫过来,这一段得改改……”

改剧本?

胡占凡好奇心大起,他想改哪一段,这场戏,他认为很好啊。

“把喝交杯酒去掉,还是残酒好。”

后世,唐秦看电视时,就很惋惜。

这段儿剧里演来,颇为简化,不及原着处在两点:一是喝酒,二是动手。

先说动手。原着写潘金莲对武松动手,是有铺垫的:一是先是“暖了一注子酒,来到房里,一只手拿着注子,一只手便去武松肩胛上只一捏”,说道:“叔叔只穿这些衣裳,不冷?”

二是然后是“那妇人见他不应,噼手便来夺火箸”,口里道:“叔叔你不会簇火,我与你拨火。只要一似火盆常热便好。”——捏肩胛是看他衣服穿够没有,夺火箸是“叔叔你不会簇火,我与你拨火”,妙在借口,动手动脚浑然不露痕迹,武松尽自心下不忿,却说不出个过硬理由来坚拒。

可是在剧本中,潘金莲酒上了脸,直接伸手去摸武松的脸——这么简单粗暴,霸王硬上弓,是阎婆惜,不是潘金莲!

再说喝酒

原着中,那妇人欲心似火,不看武松焦躁,便放了火箸,却筛一盏酒来,自呷了一口,剩了大半盏,看着武松道:“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残酒。”

可是剧本里,冉平写得又是简单粗暴,潘金莲一上来就“叔叔若是心中有这个嫂嫂,就与奴家喝交杯酒如何?”浑然不做铺垫,根本不讲前戏!

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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